“阳光警务督察”受理投诉的范围

    “阳光警务督察”是公安机关完善监督机制,自觉、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,保障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、行使职权和遵守法纪的重要举措。

    其受理投诉的范围是: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违反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,违法行使职权,不履行法定职责,不遵守各项执法、服务、组织、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。

   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利,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内容认真调查核实,对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,并依法严肃查处。

   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投诉活动中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,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,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